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吕梁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1月13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解除,新闻单位向公众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201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