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太原市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涉及该委的1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发布会现场,太原市卫计委副主任孙慧生、行政审批处负责人苗卉就大家关注的压缩审批时限等进行了解答。
太原市卫计委办理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共有11项,分别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许可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外籍医师及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放射诊疗许可审批,放射工作人员证核(换)发审批,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医师执业注册审批。根据国家、省卫健委有关工作要求,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至少压缩在法定审批时限的三分之二以内。太原市卫计委及时更新并完善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1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在办理流程上进一步优化,在压缩审批时限上,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11项审批时限进行了大幅压减,国家法定办理时限合计307日,压缩后办理时限合计58日,压缩率为81.11%。
今后1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在此基础上进行精简优化,将审批材料精简为72项。下一步,太原市卫计委将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广网上办理。太原市卫计委将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线预审的通知》(并政办综〔2019〕6号),积极推进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办理。太原市卫计委将采取多种形式,确保申请人不仅可以直接到市为民服务中心市卫计委窗口办理各项事项,还可以选择网上申报,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市级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材料预审,并通过市级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反馈材料审查结果。2019年12月底前,拓展网上办事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实现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全程网上审批,实现“一次办”或“不见面”审批。(记者 薛琳 通讯员 陈哲)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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