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讯(张晓琴)为加强队伍规范化管理,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交口交警大队在严格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同时,从小做起、从细抓起,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提升队伍执法形象和执法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规范执勤执法行为。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在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必须穿反光背心、佩戴执勤证件,带全、带齐法律文书和执法装备,规范执勤行为。
二、规范执勤执法用语。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在与人民群众和违法驾驶人接触过程中,注重细节,规范用语,切实做到语言文明、表达准确、态度良好。在接到群众求助时,应尊重当事人,文明、礼貌、规范用语,对当事人不理解的问题,要耐心解释,不能挖苦、训斥、讽刺,杜绝有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发生。
三、规范执勤执法思想。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在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使民警真正做到发现及时、判断准确、程序合法、责罚得当,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执勤执法活动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经常性学习,加强阶段性考核、测试,努力提高法律法规使用的熟练度,从根本上树立“执法执勤为人民、交通安全靠大家”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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