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纪委监委“三抓三促”提升派驻机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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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石楼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力度,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探索监督模式,加强对派驻和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取得明显成效。

    抓规范,促提升。制定《关于加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石楼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把派驻机构干部学习纳入机关学习计划。截至目前,举办培训5次,累计培训260人次,选派8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县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政策把握能力、分析研判能力、执纪审查能力、综合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派驻纪检监察队伍。

    抓重点,促履职。突出工作重点,把监督这一纪检监察机构的第一职责、首要职责履行到位。围绕监督执纪主业,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今年,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督促整改问题清单110个,排查并移交问题线索5条,处理25人次。

    抓协作,促办案。赋予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职能,推行机关案件科室与派驻纪检组联动协作办案机制,分管常委综合协调11个派驻纪检组力量横向推动,县纪委监委3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2-3个派驻纪检组纵向推动,着力解决派驻组成员业务不精、能力不足问题。截至目前,各派驻组共处置问题线索29起,立案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 (陈贞 杨海良)

    吕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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