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徐栋) 2019年10月18日,交口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巡逻至云梦街水头派出所附近设点夜查酒驾时,一辆途经此处的面包车见到民警立即停车,执勤民警火速奔向面包车。在布控民警的协助下将同车三人围堵,三人都喝酒但都否认驾驶机动车。
民警立即将其带至水头派出所核查身份信息、驾驶证信息并分头隔离询问。在民警出示的相关证据面前,驾驶人陈某某终于承认其三人在后峪村某饭店喝酒后由其驾驶面包车鄂R***85载同伴回家途中见到交警夜查酒驾随即停车逃离的事实。经酒精快测仪检测,陈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0mg/100ml,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陈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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