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长期不处理太原交警喊你快处理否则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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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交警杏花岭大队通报了因饮酒被查处后,长期不到交警队处理违法的6名驾驶人的信息,敦促这6名驾驶人尽快到交警杏花岭大队处理违法,否则将被吊销驾照。

    自2018年11月以来,有44名因饮酒后驾驶被杏花岭大队查处并被扣留驾驶证的驾驶人,长期未到杏花岭大队接受处理。今年11月,杏花岭大队民警分批次对这些驾驶人进行了电话通知,截至12月7日,44人中的38人已到交警队接受了处理,但仍有6人因电话变更等原因,无法联系。这6名驾驶人分别是,身份证尾号为2710的武某、6519的柳某、791X的杨某、1338的张某、1711的杨某某和3238的樊某。杏花岭大队敦促这6名驾驶人,尽快到大队接受处理,否者将按照相关法规,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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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要被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驾照暂扣期间仍然驾车上路的,一旦被查获,将被视作无证驾驶受到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记者 张晋峰)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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