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紧急部署防控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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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3日上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部署要求,紧急部署全市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云主持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建明,水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监测科、土壤与固废科、综合科、山西省吕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玉云要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和有关科室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和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方案》要求,着力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支撑,紧密结合吕梁实际,立即制定全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方案,不断提高应急监测的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要根据疫情通报情况,迅速摸清全市监测范围、监测重点、监测资源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等底数,详细完善监测方案,明确采样送检程序和要求,明确县(市、区)分局、应急处置单位和医疗单位的责任,扎实做好应急监测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统筹整合全市监测资源,精心组织,立即开展监测工作,对自身具备开展的监测项目要合理安排,立即进行监测,对尚不具备开展的监测项目要着手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由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通知并督促相关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立即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要精心组织,确保全市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符合国家和省特定监测要求,实时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按要求上报全市应急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监测结果。

    按照紧急部署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吕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对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到位,立即开展并认真做好应急监测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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