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以案释法:清明祭扫需谨慎 酿成火灾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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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临近,风干物燥,孝义市进入森林火险易发和高发期,各地发生的多起森林火灾更是对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打好森林防火人民战争,筑牢安全稳定底线,首先要在思想上筑起一道“防火墙”。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近年来发生在孝义市的几起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2019年4月3日,南阳乡某村村民李某祭祖烧纸时,由于蜡烛倾倒不慎引发山火。

南阳乡村民 李某

上坟的时候,蜡没有放好,倒了以后就引起了火灾,我看到着火后就拿铁锹去救火。看到火情大,就给我们村的支书打电话。村里的人都来了,消防队也来了。

李某不慎引燃的这场山火过火面积达20余亩,火情持续了近两个小时。虽然最后大火被彻底扑灭,但他还是因违反《消防法》64条第二项规定,受到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南阳乡村民 李某

现在我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我的过失给大家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造成了国家的损失,给乡党委、政府,派出所,消防队都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奉劝社会上的人,都要遵守法律,引以为鉴,以免再造成火灾事件。

眼下正值春耕季节,气温迅速回升,加之气候干燥,降雨稀少,风向和风力多变,用火不慎极易引发火灾。而部分农民选择在田地烧荒的方式,减少春耕准备时间,以图达到节约人力物力的目的,这种行为,既污染空气,又容易引发火灾。2016年3月30日下午,兑镇镇兑镇村山上发生一起火灾,市公安局兑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民警赶到现场,和当地防火队员及村民奋力扑救,阻止火势向四周蔓延,经过紧张扑救,火灾被成功扑灭。

市公安局兑镇镇派出所副所长 王晓宇

经了解,是违法行为人崔某在清理地里的杂草的时候,用火柴点燃自己地里的杂草,过失引起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崔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林草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历来有祭祀祖先焚香烧纸的习俗。但是烧纸钱、放爆竹等传统明火祭祀方式,却存在种种安全隐患,稍有疏忽极易引起火灾,可能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林草资源造成难以预估的危害。媒体在这里呼吁大家,积极践行“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严格遵守封山禁火法律条令,严禁一切野外违章用火,争做革除陋习的先行者、移风易俗的推进者,文明祭祀的示范者,切实增强防火意识,通过献花、网上祭奠等低碳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来缅怀亲人、表达思念,共护绿水青山。(晓曼 温洋)

孝义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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