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一司机:追尾又撞护栏 车损人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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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酒肉穿肠过,祸端此中藏。2月20日,汾阳一司机醉酒后驾车上路,引发了一起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

案发当日,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晋JAG7**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307线由东向西行驶,追尾王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五征牌农用三轮车(车载李某)后,又撞到公路中心的隔离护栏上。事故造成张某受伤,王某、李某受轻微伤,双方车辆均不同程度受损。

这辆撞到变形的车,有没有让你觉得触目惊心?通过检测,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03.1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王某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24mg/100ml,虽然不承担事故责任,却依然逃不过法律制裁。

喝酒开车,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社会不负责。汾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举起酒杯前请一定找好代驾,千万不要酒后驾驶,心存侥幸上路的结果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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