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残疾人驾电动车撞人 逃逸两小时后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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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交口县,一名残疾人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碰撞路边行人后肇事逃逸。交警闻警即动,通过缜密侦查,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事发仅两个多小时,逃逸的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某落入法网。

监控画面显示,当天16时28分15秒的时候,一位老人从画面右侧出现,步行过马路,在过了马路中线时被一辆三轮车先是撞上手中的拐杖,然后整个人被撞飞。三轮车在行驶了十几米后停了下来,驾驶人转头向后察看情况,而此时老人也从地上坐了起来,随后肇事车辆逃逸,老人倒地不起。

事故发生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被撞的行人杜某某已经被送往医院抢救,肇事车不知去向。民警对事故现场展开了认真细致的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经现场勘查,民警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口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大队长亲自担任组长的“7.17逃逸事故侦破专案组”,并启动三个“第一”工作机制: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第一时间勘查现场固定证据、第一时间调取监控、排查嫌疑车辆。

专案组民警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对事发周边的监控进行排查,派出所民警在排查事发路段监控时当场辨认出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随后,专案组与派出所民警在事发现场附近将二次返回现场的张某某抓获,而被撞行人杜某某在被送往医院半小时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在事实面前,张某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方驾驶人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张某某在碰撞行人后本应停车报警抢救伤者,但他却为了逃脱责任而驾车驶离现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记者:马碧云 李亚飞)

 

[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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