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一男子接连上演二次、三次酒驾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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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崔雪娇)酒与车钥匙不可兼得,多少前车之鉴告诉我们,酒驾的人真的掌控不了生命的方向盘!道理浅显易懂,但对于有些人来说,只有酒是真爱,其它都是浮云。这不,近日,汾阳交警就查获了这样一名奇葩男子,该男子因酒驾被暂扣的驾驶证刚取回来,就接连上演二次酒驾、三次酒驾,肆无忌惮到令人无语。

7月10日,汾阳市交警大队市区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执勤。当民警在鼓楼底例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晋A705**的蓝色东南牌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人马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随即现场对马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25mg/100ml,确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汾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处理。在对驾驶人信息进行核实过程中,民警发现,这并不是马某第一次因酒后驾车被汾阳交警查获,其还有两次因酒后驾驶被处罚的前科:第一次酒驾被查是在2019年12月12日,汾阳交警给予其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2020年7月1日,驾驶证解除暂扣还不到1个月,马某又因二次酒驾被查获;时隔9天,马某二次酒驾的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他便接续上演了三次酒驾的戏码。马某迫不及待为酒而战,且愈战愈勇的奇葩行为真让人大跌眼镜。汾阳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马某做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五天,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汾阳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公安信息平台会记录其违法行为,即使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或吊销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此后无论何时何地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二次酒驾”,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请各位驾驶员朋友们切莫放松警惕,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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