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三轮车违法案例曝光 件件伤人 一定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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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崔雪娇)三轮车简单易学、成本低又能载人载货,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不少便利。然而,个别三轮车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交通安全意识较差,频频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给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安全说千遍,不如案例看一遍。现曝光三起三轮车交通违法致伤事故,希望广大三轮车驾驶人引以为戒,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伤人伤己。

案例一、未戴安全头盔、转弯未让直行

7月13日,米某驾驶力之星牌正三轮车由北向南行至韩石线十字路口处时,与由东向西李某驾驶的安凯牌大型普通客车发生侧面碰撞。事故造成米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经查,米某存在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驾车上路未佩戴安全头盔,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划重点: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三轮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头盔;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要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案例二、随意左转弯掉头

5月27日,杨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省道222线由西向北左转弯掉头过程中,与张某驾驶的由西向东直行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查,杨某不仅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且在未考虑是否妨碍他人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随意左转弯掉头,造成事故发生,需承担主要责任。

划重点:驾车上路请谨记“看标志,再调头;调头时,要让行”。

案例三、逆行

7月13日,路某驾驶福田牌三轮摩托车沿韩石线由南向北逆向行驶时,与相对方向张某(正常行驶)驾驶的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路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划重点:驾车上路,靠右行驶是确保安全的重要前提。

三轮车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帮手,但如果不改正驾驶陋习,将为行车安全埋下不小的隐患。很多不经意的小细节很有可能酿成大祸,小则伤车,大则伤人,于人于己都没好处。希望广大驾驶人拒绝交通陋习,遵章守法驾驶,真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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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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