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男子实习期内跨级驾驶还伪造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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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崔雪娇)要开大车谋生,所持驾驶证却与驾驶车型不符,司机便耍小聪明伪造了一本“升级版”驾驶证,有恃无恐地上了路,不想机关算尽依旧难逃法网恢恢。近日,汾阳市交警大队就查处了一起实习期内跨级驾驶且使用伪造驾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月2日,汾阳交警大队杏花中队执勤民警根据大队统一安排部署,在辖区307国道进行巡逻检查。一辆车牌号为晋KS32**(晋KF6**挂)的大型汽车向检查点驶来,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例行拦检。当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李某出示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时,他神情自若的从包里拿出一本驾照递到交警手中。

“通过比对,我们发现李某出示的驾驶证有明显的伪造、变造痕迹。”据现场执勤交警介绍,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该驾驶证正本和副本上的驾驶证号竟然有一个数字不一样。为了核实情况,民警立即通过公安网对其驾驶证信息进行了查询,结果显示李某根本没有取得A2驾驶证。而他所持有的C1驾驶证目前还在实习期。据李某交代,因准驾车型不符,他的C1驾驶证并未随身携带。在公安网查询、现场查获经过等证据面前,李某对自己存在的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汾阳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李某罚款6200元,记25分,拘留15日以下的行政处罚。因实习期内被记满分,李某的驾驶证也随之被吊销。

汾阳交警提示:驾驶车辆应当依法获取驾驶证,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伪造或变造驾驶证,更不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也给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切记,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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