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酒驾行为危害大 顶风作案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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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自“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岚县交警大队根据支队的统一部署,从事故预防、道路管控、安全文明意识提升等多方面着手,严查严管酒驾醉驾、超员超速、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道路交通管控形势持续向好,但总有一些人罔顾法规,顶风作案

9月15日下午,岚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正常开展勤务,一辆两轮红色无牌摩托车驶入民警视线,民警立即指示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神情紧张,满身酒气,可能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嫌疑。遂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5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遂将其带回大队办案区进一步调查询问。经询问驾驶人刘某对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承认自己知道近期交管部门加大了对酒驾醉驾的查处力度,随处可见交警在白天、夜间查处酒醉驾的身影,但自己没有抵住诱惑,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出强烈的悔意,表示将积极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教育。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刘某作出罚款1500元,摩托车暂扣的处罚。

岚县交警提示:饮酒后驾驶车辆,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判断能力、操作能力、视觉能力和反应能力等较平时大大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操控车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酒后驾车是对自己及他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交通法规的严重亵渎,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通法规,依法文明行车。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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