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为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比学赶超通力配合,涌现出一批工作突出、实绩明显的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激励担当,经综合考核,太原市等5个市、太原市晋源区等21个县(市、区)、省委组织部等10个省直单位为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2019年度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优秀单位名单
(共36个)
一、市级(5个)
太原市、晋中市、运城市、大同市、长治市
二、县(市、区)(21个)
太原市晋源区、太原市小店区、大同市新荣区、灵丘县、怀仁市、应县、忻州市忻府区、定襄县、孝义市、石楼县、晋中市榆次区、寿阳县、阳泉市郊区、长子县、襄垣县、高平市、沁水县、曲沃县、翼城县、运城市盐湖区、平陆县
三、省直单位(10个)
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司法厅、省林草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人事厅、省水利厅
微石楼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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