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公安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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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公安局通告

为有效缓解公路通行供需矛盾,全力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益,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吕梁市公安局决定:从2020年12月1日至 2021年5月31日,继续对209国道、340国道(原321省道)、340省道部分路段的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实行大循环交通组织,具体绕行方式为:

一、从交口县驶往中阳县方向的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可以沿G340 (原S321) 、G209、关西线通行。

二、从中阳县驶往交口县方向的四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可以沿S340经孝义市高阳、白壁关驶入G340 (原S321) 通行。禁止从G209中阳东岔至交口关上方向通行。

三、小型机动车、客运车、旅游车、三轴以下(含三轴)货运机动车、工程车和载运农副鲜活产品、救灾物资等民生领域车辆不受此管控措施限制。

对不按大循环路线行驶。违反禁令指示标志;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机动车逆向行驶;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通告

吕梁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6日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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