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一男子酒后驾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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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文静)为推进“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交口县交警大队桃红坡中队积极开展夜查,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1月12日晚,中队民警在双池镇清河街夜查,对一辆灰色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内一股浓烈的酒精味,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询问该驾驶员,张某某自述在饭店与朋友吃饭期间喝了点酒,自认为饭店离公司不远,三几分钟就到了,全然不顾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踩”下安全红线,心存侥幸开车上道,未料想被夜查民警查获,张某某悔言:“几乎不喝酒,今晚就中了头等奖”。

根据相关规定,张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口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可以,但是一定要记住不要酒后驾驶,请您遵守交通规则。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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