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严禁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或开展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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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严禁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

或开展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各培训机构:

近期以来,一些省份不断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尤其是我省晋中市榆次区高村新增两例无症状感染者,给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为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各学校、各培训机构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以应战状态,作万全准备,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校在放假前要以适当的方式对师生开展一次防疫教育。教育引导师生积极落实假期居家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少外出、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等;教育引导师生做好居家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教育引导师生理性看待有偿补课问题,洁身自好,从我做起,坚决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或培训活动,以实际行动积极抗疫,不给全县疫情防控添堵设乱。

2、各培训机构在1月19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放假以后要停止之前开展的一切培训活动。

3、各学校、各培训机构严禁提前向学生收取补课或培训费用。已经提前收取学生补课或培训费的,要以合理的方式迅速向学生退还。

4、寒假期间,我局将会同县疫情防控办不定期地对组织学生补课或开展培训活动的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一经发现,将绝不姑息,坚决查处。

方山县教育科技局

2021年1月12日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停课的通知

各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经研究决定,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含托幼机构)从2021年1 月19日起全面停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2021年1月19日起,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培训活动、托幼机构停止一切线上线下培训活动。

2. 停课前,如有未结清的费用或课程,要妥善处理好培训费的退转工作,不得引起舆情。

3. 停课期间,各培训机构(托幼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聚集活动。

4. 未开课前,各培训机构(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值班,定期对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消毒、通风并做好相关记录。

5. 各培训机构(托幼机构)要注意对教职工和学生体温进行日常监测,做好停课期间人员行程追踪,提前备足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

6. 各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复学开课具体事宜等候通知。停课期间,各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组将不定期进行实地检查,对于培训机构拒不执行或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民办教育促进法》给予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举办者法律责任。

孝义市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月13日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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