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黄河新闻网 > 吕梁频道 >  法制交通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决战计划的通知》及方山县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要求,为了改善城区大气质量,营造绿色安全通行条件,方山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对209国道K861+300M(太佳高速积翠口)至K903+300M(环城高速大武口)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绕行路线

1.由临县、岚县、娄烦方向途经209国道限行区域3轴(含)以上大货车,从339国道绕行,或由太佳高速(S50)积翠收费站上高速绕行。

2.由离石、临县方向途经209国道限行区域的3轴(含)以上大货车,从环城高速大武收费站上高速绕行。

二、通行条件

1.临时交通管制路段,当日晚10时至次日7时3轴(含)以上大货车可以通行。

2.公路客运车、载运农副鲜活产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工程抢险、事故救援、危化品运输车辆、涉及民生领域车辆不受此限制。

3.境内沿线企业确需通行的3轴(含)以上大货车,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备案,办理《通行证》后,允许其通行。

4.大武镇杨家会停车场、积翠乡南虎滩村用于3轴(含)以上大货车在禁行时段绕行和维护车辆等临时停放。

三、法律措施

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对违反交通管制强制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对煽动闹事、恶意闯卡、阻碍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编辑:白丽红]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