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交警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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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5月6日,张某廷酒后驾驶晋JC32**小轿车行驶至柳林县248省道李家社村路段时被庄上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廷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经询问,张某廷称:自己在酒桌上盛情难却喝了一瓶啤酒,心存侥幸开车回家,结果被查个正着。最后,民警依法对张某廷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柳林交警提示:司机朋友们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人在酒后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会降低,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和脚的触觉较平时也会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出现视觉障碍,严重影响驾驶安全,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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