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电客户: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统一安排,我公司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调整所有电压等级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电客户抄表例日和缴费周期。具体事项如下:
一、抄表例日
从2021年12月1日起,调整所有电压等级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用电客户抄表例日为每月1日,抄表数据采用每月1日零点数据。已参与市场化交易用电客户的抄表例日保持不变。
二、缴费周期
所有电压等级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用电客户的缴费周期为当月6日至20日24时。从当月21日起,未交清电费的用电客户将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所有电压等级已参与市场化交易用电客户的缴费周期为当月25日至月末24时。从次月1日起,未交清电费的用电客户将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缴纳之日为止,计算标准参照《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25日
[编辑:白丽红]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
聚焦吕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