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交警开展“五大行动”2天查获7起“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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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讯(王唯)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组织开展“五大行动”,9月5日、6日两天时间查获7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郭某某、游某某、李某某、张某、韩某、韩某某、王某分别被作出相应处罚。

    9月5日13时40许,城区中队民警在阳渠线对一辆车牌号为晋JUT***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郭某某口中有酒气,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测试值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9月5日16时30分许,西社中队民警在320省道线查获游某某饮酒驾驶小型轿车,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71mg/100ml。

    9月6日14时许,城区中队民警在阳渠线查获李某某饮酒驾驶车牌号为晋AS8***小轿车,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7mg/100ml。

    9月6日15时许,客运中队民警在交寨线查获张某饮酒驾驶小型汽车,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8mg/100ml。

    9月6日16时许,西社中队民警在320省道米家庄路段查获韩某饮酒驾驶小型汽车,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7mg/100ml。

    9月6日16时45分许,快反中队民警在307国道查获韩某某无牌,无证,饮酒驾驶电动四轮汽车,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3mg/100ml。

    9月6日23时许,城区中队民警在坡底线查获王某饮酒驾驶晋A1A***小轿车,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5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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