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扎实抓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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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兴县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决胜期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该县实行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县级领导、帮扶单位负责人、驻村工作队等帮扶力量的统筹管理。各乡镇确定一名科级干部负责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做好帮扶干部的日常管理及联络工作;每周向县驻村办上报各帮扶力量在岗履职情况;党委书记11月中旬与帮扶干部逐人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了解驻村干部思想动态及存在困扰;每月严格根据考勤情况发放生活补助,工作经费及时报销。派出单位协助县乡共同做好对驻村帮扶干部的管理考核工作;派出单位负责人11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家访”,协调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该县坚持工作例会制度。按要求参加每周召开的脱贫攻坚视频调度会,各乡镇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脱贫攻坚工作例会,压实坐班值班制度。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督促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的实行,并参与坐班值班,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实行工作台账制度。驻村工作队、农村第一书记对近期重点工作、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诉求等分门别类、制定计划、倒排日期、加速推进。严格考勤管理制度。乡镇每天记录帮扶干部出勤情况,建立考勤台账;帮扶干部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因公事外出的,要同时报备任职村和乡镇党委,因病因事请假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1天,须经乡镇党委书记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经乡镇党委书记同意后,向县驻村办请假。落实工作报告制度。乡镇每周将驻村干部上报的工作动态汇总后向县驻村办报送,驻村干部每月向派出单位“一把手”报告帮扶工作,年底向县驻村办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三是开展督查考核。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联合成立6个督查组,于10月和11月份每月开展两次督查,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指导检查,现场提问帮扶干部扶贫政策掌握情况,督查结果在每周的脱贫攻坚视频调度会上通报。县驻村办10月份开始,对各帮扶力量在岗履职情况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乡镇落实经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驻村帮扶干部。在中央、省、市、县任何一级的督查中如发现有指挥长、驻村工作队、农村第一书记无故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对帮扶村情况不了解、扶贫政策不知晓、群众满意度较差等情形的,第一次谈话提醒、责令书面检查,第二次调整撤换,第三次予以召回;对扶贫政策落实有偏差,造成重大失误和不良影响的,予以纪律处分。派出单位负责人。派出单位要强化驻村干部管理工作,各级督查检查中发现帮扶干部未全脱产驻村或“两头”不在岗现象的,予以纪律处分;对帮扶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帮扶村各项工作进展滞后的,视情节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诫勉谈话,第三次予以免职。乡镇党委各级督查检查中发现对帮扶人员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发放不规范、扶贫政策执行有偏差、扶贫资金使用不当的相关负责人视情节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不到位、虚报谎报考勤、未按时限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党委书记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诫勉谈话,第三次予以免职。(记者 张小梅)

    吕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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