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全面跨入机械化作业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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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王进仁

建国七十年来,山西农机化事业从零起步,经过五十年代的试办国营拖拉机站、六十年代社队经营农业机械、改革开放后农民成为农机化发展主体的艰辛探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决策部署,全省农机化在发展速度、发展规模、发展质量和发展效益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可以概括为4个“历史性跨越”:

一是农机装备持续增长,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由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面朝黄土背朝天、弯腰驼背几千年。长期以来,山西农业生产主要依靠人畜力,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在这样的基础上,山西农机化从近乎一张白纸起步,由引进国外机具和改进旧式农具,到国内机具替代,加上省内自主研发推广,全省农机种类日趋丰富,涵盖了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的各个环节和方面。特别是2004年以来,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全省累计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8.3亿元,扶持76.2万户农民购买各类农业机械102.4万台(件),山西农机装备井喷式发展。到2018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441万千瓦,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达到400余万台(件);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8%,比1978年提高46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我省农机化发展成功实现由初级阶段迈入中级阶段的重要跨越,农业生产方式成功实现由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

二是农机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推动农机化生产实现由单项作业为主向全程全面的历史性跨越。70年来,我省历经旧式农具改良、半机械化农具改革、技术集成创新等阶段,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覆盖范围不断扩大。1983年,在屯留县王公庄农机化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提出机械化旱作农业工程,整合捆绑实施机械化秸秆还田、深耕、耙耱镇压、播种等单项技术,拉开了我省农机化技术集成创新的序幕。九十年代以来,陆续开展了机械化“两茬平作”、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机修梯田、机械化节本增效以及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等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牧草收获加工、高效植保、物理农业、畜禽养殖、果园管护、杂粮生产加工、谷子免间苗播种和联合收获及脱粒等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十八大以来,实施九大农作物全程生产机械化推进行动和农机化示范县乡村创建活动,建立全程机械化示范点317个,整建制创建20个农机化示范县。农机作业由产中为主向产前、产后全过程拓展,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延伸,我省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到2018年底,全省丘陵山区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3%,马铃薯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8.1%,畜牧业、林果业和设施农业机械化率分别达到40%、35%和38%。这几项指标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农民逐步成为农机化发展主体,推动农机经营体制实现由“国营社营”向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历史性跨越。改革开放前,我省农机化经营体制是农机部门创办国营拖拉机站、公社经营管理。改革开放后,以1980年初神池县农民王裕新投资购买一台旧手扶拖拉机为标志,开创了我省农民个体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先河。1981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允许农村社员购买、经营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通知》,从政策上放开了农民自营农业机械的渠道,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开始蓬勃发展。1990年,立足市场需求,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小麦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时称 “南征北战”,有效实现了小农户小规模经营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对接,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1996年,这一农机服务模式被农业部推广到全国稻麦主产区。2007年,农民合作社法出台后,农机合作社迅猛发展,逐渐成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龙头”。到2018年底,全省农机合作社达到2358个,基本实现了“一乡一社”。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农机化由单纯依靠国家指令性计划发展进入农民为发展主体、市场化经营的新阶段,农业机械利用率和经营效益更高,农机作业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程度明显提升,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承接了全省70%以上的流转土地、承担了全省70%以上的土地托管和农机作业任务,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四是逐步建立完善农机化发展长效机制,实现农机化由行政推动为主向依法治机、依法行政的历史性跨越。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不断强化农机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机步伐,农机化发展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1992年,出台实施了《山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这在全国是第一部地方农机管理政府规章;1994年,率先在全国制定了第一部地方性农机法规《山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6年,颁布施行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农机综合法规《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先后出台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农机化生产大县奖补、农机手培训补贴、农机以旧换新等18项扶持政策,其中有多项纳入山西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省财政每年投入示范创建、宜机化改造、深松配套、农机技术推广等方面的资金都在1亿元以上,为我省农机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严格执行农机化法律法规和道交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了3项配套规范性文件,农机安全监理逐步步入了法制化、正规化管理轨道。十余年来,我省农机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等均低于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2014年和2016年实现了农机事故“零死亡”。

2018年12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作出了“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论断,赋予了农业机械化在乡村振兴中新的重大历史使命。2019年10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要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发展。研发制造适合国情省情、农民需要、先进适用的农业装备,推进农机装备创新发展;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优化农机装备产业结构,逐步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二是要着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聚焦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和机械化薄弱环节,推进“2+7”(小麦、玉米+马铃薯、高粱、胡麻、莜麦、谷子、荞麦和豆类)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围绕农业结构调整,推进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林果业、中药材生产等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三是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加强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示范推广,精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推进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并实行作业补贴,推动智慧农机示范应用,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四是要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创新金融政策,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创新发展;实施农机社、场和户示范培育工程,扶持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促进农机服务提档升级。五是要加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田“宜机化”建设推进行动,为丘陵山区发展农机化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场库棚、维修车间、农产品储藏、烘干等设施,建立健全农机维修网络和信息化服务平台,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六是要加强农机人才培养。进一步健全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体系,结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三大农业省级战略、有机旱作农业以及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机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农机装备结构和作业条件持续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53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小麦、玉米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全省农机装备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农机装备基本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农机作业条件明显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明显提升。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63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7%,丘陵山区机械化率达到65%以上。设施农业、林果业、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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