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吕梁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信义中队民警在辖区信义工业大道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晋JF****的小型面包车进入民警视野,驾驶人走走停停,一副想走又不敢走的样子,经验丰富的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核查,核载7人的车一共坐了8个人。然而驾驶人却解释“有一个是小孩子不占座,不算超员”。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解释多一个小孩也是超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驾驶人张某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责令驾驶人张某某对超员乘客进行转运,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 (王志武)
吕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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