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2019年11月5日,中阳交警机动中队民警在学府街一中路口开展夜间酒驾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辆机动车行驶中不开车灯,且在离民警还有20余米时,有往路边停靠的迹象。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发现其满嘴酒气,随后便用便携式酒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测试:酒精含量为29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随后便将该男子带往中队进行查处,经查询:该男子名刘某某,中阳人。持驾驶证为B2本。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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