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2019年10月30日,翟某驾驶车牌号为主车晋JD***8,挂车晋DQ***挂的半挂货车,沿中岳线由西向东行驶至26KM时,因疲劳驾驶撞到前方张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JM****号左转弯的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疲劳驾驶的危害: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中阳交警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 黄河新闻网
-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
聚焦吕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