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徐栋)12月4日晚,交口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县城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民警“法眼”,经酒精快测仪检测该驾驶员涉嫌饮酒驾车,将其带回中队办公室核查,驾驶人尤某某持C本,驾驶证和车辆信息正常,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3mg/100ml,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尤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一次性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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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徐栋)12月4日晚,交口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县城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民警“法眼”,经酒精快测仪检测该驾驶员涉嫌饮酒驾车,将其带回中队办公室核查,驾驶人尤某某持C本,驾驶证和车辆信息正常,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3mg/100ml,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尤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一次性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