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公安机关严肃查处网上发布有关疫情的不实、不当信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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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一些网民却在网络上发布有关疫情的不实、不当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引发民众恐慌情绪。近日,我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多名在网上发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实、不当信息者。

    1月24日,文水公安局发现,有网友在网上发布“文水县共排查出从武汉返回文水县的学生和打工人员计120人,发现5人出现高烧、疑似病例,已隔离治疗”的不实信息,引发大量关注和担忧。经查,李某(女,55岁)将朋友群的“关于河南省伊川县冠状病毒疫情排查及病例紧急处置情况”信息修改成文水县的疫情虚假信息并转发在网上,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李某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文水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1月24日,网民刘某(男,29岁)在微信群中发布了“山西沦陷了,太原今天还偷跑了一个”的不实言论,岚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项之规定,对其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5日,岚县网民牛某军(男,25岁)在微信群中发布了“我在山西,官方说6例,实际不止这点,谎报很严重啊”的不实言论,岚县公安局通过教育训诫,使其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主动删除网上相关不实言论,并当场写下保证书,承诺以后绝不再发此类不实信息,文明上网。

    1月25日,柳林网民贾某某(男,32岁)在微信群中发布了“最新消息:柳林一例已确诊的病人,住于柳林镇家属院内,请家人们出门一定戴口罩,尽量不参加各种聚会”的不实言论,柳林县公安局依法对贾某某进行了教育训诫,贾某某本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也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并主动删除网上相关不实言论,承诺今后不再发此类不实言论,依法文明上网。

    1月26日,孝义公安局发现,有人在QQ群内针对疫情发表不当言论。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警力找到了当事人李某,对其进行教育训诫,李某深刻认识到了其行为的危害性,当场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不再发此类不实言论,依法文明上网。

    1月27日,方山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网友在微信群中发布了一条“山西确诊500左右,估计会封城”的不实言论。对此,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警力展开调查。经查:杨某(男,27岁),方山县人,民警与此人接触后进行了核实,杨某本人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删除了该信息,保证以后再不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因杨某认错态度良好,未造成不良影响,警方对其进行了教育训诫。(记者 李雅萍)

    吕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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