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为切实满足返岗人员的用餐需求,2月15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支持餐饮单位尽快复工的通告》,支持具备条件的餐饮企业尽快复工复业。
《通告》要求复工的餐饮企业须满足如下条件:一是从业人员未出现疑似症状。从业人员团队保持相对稳定,无外出太原者且居家隔离达到14天以上,未出现任何疑似症状;二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不存在圈养、宰杀活禽行为,不存在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三是保持后厨及就餐场所集中消毒常态化,定期对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消毒,防虫、防鼠措施到位。保持后厨及就餐场所良好通风。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指导规范,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单位掺假掺杂、经营使用过期、变质及假冒伪劣食品原料、屯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记者 张勇)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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