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一男子:喝酒还开车、被罚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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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徐栋)3月20日,交口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开展周末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3月20日,王某某酒后驾驶晋JA***4途经云梦街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司机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8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王某某饮酒驾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扣13分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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