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通讯员李永强)近日,交口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出发,对辖区内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进行大曝光,有效遏制了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蔓延趋势,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
4月23日23时44分,民警在桃临线21KM处检查车辆时,一辆晋AK***J小型轿车驾驶员段某某涉嫌饮酒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其酒精含量为69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之规定,给予段某某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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