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交警大队:落实培训强内功 简化流程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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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李海娇)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6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山西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规范(试行)》,规范使用新版法律文书,5月28日上午,汾阳市交警大队组织召开新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新版法律文书使用及快速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培训会。副大队长郭海伟、队长助理田勋斌出席培训会,法制科负责人吕贵银担任培训主讲。秩序、案管、事故、科技、车管和各路面执法中队中队长、内勤及办案民警共8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副大队长郭海伟首先结合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办案效率以及近期省厅出台的适用于快办的55种案件等方面内容做讲话发言,要求各办案单位要尽快熟悉新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及新版法律文书,熟练应运快办流程。他指出,新规定会首先在城区三个中队试行,待操作流程成熟后再全面运行。

培训中,法制科负责人吕贵银就《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中修改、新增、删减的部分,《山西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规范(试行)》中涉及快速办案的要点,大队《快处程序》,5月1日公安部改版的新版法律文书使用方法和要求,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集中备案、集中管理、规范出入口等方面内容进行逐一详细解读和讲授,并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严格按照公安厅行政案件一般程序拟快办的55种交通违法行为及证据标准着手准备案卷材料,让执法办案程序更规范、更条理、更便捷。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民、辅警的执法办案素质、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为日后的规范、简化执法办案流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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