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日常出行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屡见不鲜,殊不知这种行为极易在发生事故时导致头部受到致命伤害。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导致死亡的大部分直接原因就是头部受伤。
我们一起来看看两例发生在“身边”的事故,足以说明了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案例一:
5月24日,雷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万沙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暖泉镇乾村党支部委员会门口时与反向张某驾驶的晋JD****号小型轿车行经该处时发生相撞,造成雷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雷某戴头盔,腿骨折。
案例二:
5月16日,雷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凤城北街有北向南行驶至凤城北街与千禧路十字路口闯红灯行驶时与杨某驾驶晋JZ****号小型越野客车由千禧路由西向东行经该路口时相撞,造成雷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雷某不戴头盔,脑出血。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有效降低骑乘人员死亡风险。相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降低60%-70%的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安全头盔“戴和不戴”、“戴好和未戴好”的区别,是生与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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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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