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既有住宅未加装电梯摸底和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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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开展既有住宅未加装电梯摸底和

申报的通知

县管委会、各住宅小区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现计划对城区未加装电梯的四层以上既有住宅进行全面摸底,并对自愿加装电梯的项目统一组织上报申请补助资金。请各有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抓住此次机会,对单位小区未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进行摸底,并做好自愿加装电梯的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1、必须是全体业主同意。

2、以栋和小区为单位。

3、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未设置电梯的集合式既有住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且非单一产权的住宅)。

4、在县城区内,凡未列入近期房屋征收改造范围的既有住宅且符合城乡规划、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要求及电梯相关标准规定。

5、费用由业主自筹,政府进行后期奖补。

申报时间:于6月14日18:00点前报回县住建局。

联系人:韩霞红

电话:18735801661

邮箱:675150217@qq.com

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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