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开展既有住宅未加装电梯摸底和
申报的通知
县管委会、各住宅小区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现计划对城区未加装电梯的四层以上既有住宅进行全面摸底,并对自愿加装电梯的项目统一组织上报申请补助资金。请各有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抓住此次机会,对单位小区未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进行摸底,并做好自愿加装电梯的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1、必须是全体业主同意。
2、以栋和小区为单位。
3、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未设置电梯的集合式既有住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且非单一产权的住宅)。
4、在县城区内,凡未列入近期房屋征收改造范围的既有住宅且符合城乡规划、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要求及电梯相关标准规定。
5、费用由业主自筹,政府进行后期奖补。
申报时间:于6月14日18:00点前报回县住建局。
联系人:韩霞红
电话:18735801661
邮箱:675150217@qq.com
石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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