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交警大队连续查处三起酒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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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徐栋)6月12日晚,交口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按照大队的安排部署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8分钟连续查处三起酒驾违法行为。

王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途经东环路时被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交口县医疗集团抽血并委托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酒精含量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为155.4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王某某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曹某酒后驾驶晋A****H途经东环路时被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6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曹某处以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王某某酒后驾驶晋A****T途经东环路时被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8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王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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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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