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崔雪娇)为深刻汲取“6.13”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扎实有效落实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6月17日,汾阳市交警大队杏花中队与宣教股民警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开展危货运输车辆检查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检查中,民警先后在安胜物流、昌浩物流、嘉圣危货物流、星宇化工、元通危货物流5家运输企业,与各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并对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驾驶员安全培训台帐、运输车辆数量、行车路线、驾驶人和押运人员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了解。随后,民警在企业停车场,对运输车辆行车监控系统、随车配备灭火器、防静电接地装置、安全告示、车辆刹车、雨刮、灯光等安全设施进行了细致地检查。检查结束后,民警对发现的问题一一进行反馈,并限定整改期限。同时要求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制度以及企业主体责任,严把车辆出入关,坚决预防“涉危”交通事故发生。期间,宣传民警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粘贴海报、讲解交通安全常识等方式,引导教育危货驾驶人安全出行,警钟长鸣。
此次检查宣传行动,共出动警力10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受教育驾驶员及相关工作人员100余人。通过检查和宣传,有效提高了运输企业驾驶人和押运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对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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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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