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按照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总体部署,岚县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大对酒醉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近日及时查获一起无证酒后驾驶无牌重型货车违法行为。
6月29日晚,岚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高凌对夜间路面执勤情况进行全方位巡查。23时10分许,在252省道刘家庄转盘处发现前方一辆无牌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异常,引起了高队长的高度警觉,当即指示执勤民警将其拦停接受检查。当民警对驾驶员进行询问时,发现其眼神一直闪躲,身上有酒味,有酒驾嫌疑。民警先对驾驶员进行了体温测量,检测正常后,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安某拴体内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5mg,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安某拴称忘带了,后经网上核查,其属于无证驾驶。
经查:违法人员安某拴(男,51岁,岚县社科乡普通村人),其右腿腿部残疾,属于二级肢体残疾的残疾人。该于今年自购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平常主要在岚县范围内从事拉土等短途运输。
无证、酒驾,且驾驶车辆为无牌重型货车,加之本身系残疾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简直不堪设想,违法人员安某拴的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到令人震惊!
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安某拴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重型货车的违法行为,已被合并处以罚款3200元、记24分的处罚。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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