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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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樊红卫)6月27日,临县交警大队快反二中队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在辖区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查处一起无证且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在临县从龙北路巡逻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行迹可疑欲掉头行驶,执勤民警见状立即示意该摩托车驾驶员靠边停车,并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在检查证件过程中,看见驾驶员脸色通红且闻到驾驶员身上带有酒味,便在现场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随即执勤民警将其带回作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员李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李某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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