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女子为拍照坐车顶 驾驶人与女子双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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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9日下午,吕梁交警支队一大队接到网友视频举报,从视频看中,该路段为龙凤南大街,一名女子不顾危险,坐立在白色轿车车顶嬉戏。

接到举报后,辖区二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根据路面街景及车辆号牌,经过监控比对,中队民警于当日就联系到了车辆驾驶人,并要求其于当日前往中队接受调查,29日下午4点30分,车顶坐立女子杨某与车辆驾驶人薛某到案接受处理。

经调查,事发当日,车顶坐立女子杨某乘坐由薛某驾驶的车辆参加好友婚礼,行至半路突发奇想,杨某便爬至车顶拍照以作留念,且全程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随即,吕梁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民警,依法对涉案车辆驾驶人薛某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对坐在车顶的违法行为人杨某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还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该违法行为带来的社会负面效应,愿意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作出检讨和道歉。

吕梁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队长高晋表示,面对此次新形式网络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迅速回应,让交通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对于这种不顾他人安全与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惩、坚决纠正,以正视听。通过严罚为公众树立生命安全不可儿戏、规则秩序必须坚守的正确导向。

[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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