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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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对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吕梁市人社局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在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进人的主要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标志。公开招聘的生命力在于坚持就业公平、程序公正、过程公开,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在实施公开招聘过程中,我市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了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力度,严格规范招聘程序,设置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制定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开始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

二、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基础和依据,主要内涵是因事设岗、人岗相适、以岗定规、岗变薪变,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有利于事业单位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提高效率,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收入分配等制度提供了实施依据。目前,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率达到100%, 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初步实现了工作人员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在逐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过程中,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更需要建立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人员能上能下、岗位能高能低的良性循环,做到人尽其才,构建合理人员使用办法,更好促进事业单位整体高效运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10万余人,目前我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率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均达到100%。聘用合同制度是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具体管理制度。从2009年开始我市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并逐年加强对聘用合同规范化管理,强调以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依合同管理、按合同考核,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后需要继续扩大聘用制度推行面,做到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应签尽签”的同时,保证聘用合同“应续尽续”,切实发挥聘用合同的基础性作用。

四、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重要方法。要坚持分类分级、全员覆盖,坚持精准效能、按需施训,坚持依法治教、从严管理,增强培训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有效性。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特点,结合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需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完善培训内容体系,按照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同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应当作为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及岗位聘用、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是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各类考核都需要围绕考核内容,制定符合岗位实际需要的考核标准、明确具体的量化考核要求,对应年度工作任务、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要求,开展考核工作。逐步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创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细化考核内容,做好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待遇、奖励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主要依据。(王小青)

吕梁日报

[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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