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晋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卫成印、郭卫民、刘凯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俊平及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忻州调研交流会、《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吕梁座谈会精神;讨论了《吕梁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草案)》;讨论了《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讨论了《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计划制定办法(草案)》;讨论了《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规草案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办法(草案)》。
会议强调,《决定》《条例》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今年再次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思想认识、贯彻落实、宣传发动等方面再发力,确保《决定》《条例》在吕梁得到落实。会议指出,制定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于我市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维护市容环境有着重要意义,相关机构要以机制完善为抓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条例成为顺应吕梁发展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期盼的好条例,真正做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惠民生。(实习记者 梁英杰)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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