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10月9日下午,岚县交警大队岚城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巡逻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农用三轮车,车厢内拉满了人,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经了解,这些“乘客”都是去附近村庄收秋的人员,为省钱、图方便就乘坐农用三轮车一起去干活。
民警责令驾驶员将搭载人员转运,并当场向驾驶人及乘车人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险性,并通报了相关典型事故案例,经过民警耐心教育,该驾驶人与“乘客”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严重性,保证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驾驶员张某某被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岚县交警温馨提示:农忙时节,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出行的方式非常危险,一旦发生碰撞,乘车人受伤的几率非常大,请大家一定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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