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樊红卫)9月13日晚上,白小某(121.21mg/100ml)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逆向行驶在临县新城凤凰路段时,与李某驾驶的晋A699XX号小型轿车碰撞,致两车受损,造成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白小某醉酒和逆向行驶,白小某明白过来后,悔恨莫急。
9月13日晚上,郝某龙(250.22mg/100ml)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临县临泉镇陈家村路段时,撞到前方王某停放在路边的一辆三轮汽车,致郝某龙受伤,造成一起交通事故。
临县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驶是具有安全隐患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之一,醉酒后驾驶车辆,注意力、触觉能力会大大下降,视觉容易受损,判断力下降,往往会造成交通事故,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不开车,开车莫饮酒。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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