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
关于完善《供用电合同》及用电客户户务
档案资料的通告
各用电客户:
为维护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双方的产权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将在所辖供电区域范围内开展完善《供用电合同》及用电客户户务档案资料专项工作。为此,请各用电客户予以理解、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完善相关手续:
一、居民用电客户提供请用电主体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任一项原件和复印件)及用电主体产权证明复印件。
二、企业用电客户请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行政事业单位用电客户请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属社会团体单位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按照我公司工作人员的提示,请完善签字和盖章(手印)手续。
五、用电客户应在签字前认真审核合同相关内容。
六、用电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与缴费户名信息相一致。如需要变更时请提供双方身份证明。
七、用电客户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应加注“此件仅作为办理用电手续”字样;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客户提供资质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再次复印无效”字样。
为客户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
2020年9月20日
[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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