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境内文物资源丰富,根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数据,交城县拥有不可移动文物313处,其中国保单位3处、省保单位3处、市保单位2处、县保单位77处、未定级文物197处。馆藏文物18268余件,其中一级文物38件、二级文物1213件、三级文物412件。
近年来,交城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历史文物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持续加大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历史文物安全、保护、管理、普查、宣传等各项工作,推动历史文物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围绕宣传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这条主线,以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为目标,以“5·18”国际博物馆日和“全国文化遗产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先后组织5次文物保护员培训,着力提升文物保护员基本素质。积极筹备成立交城县文物保护协会,提升群众参与文物保护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是保抢并重,扎实有效实施文物保护工程。2018年,对全县313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坐标点测定。2019年,实施了卦山圣母庙菩萨殿修缮工程。2020年,开展了卦山天宁寺和玄中寺两个国保单位三防及修缮基础工作。
三是守正创新,大力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编制《交城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交城的文脉与保护——“三寺两窑一街区”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方案》,在文物资源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实现文旅融合发展。对全县革命文物进行摸底普查、采集信息,并对各个文物点进行了历史事件梳理和革命红色文化挖掘,编写了革命文物简介。
四是实施“文明守望工程”,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认真落实《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办法》,持续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活力,加强市、县级文物单位保护修缮。2019年5月,山西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000余万元,对王山圆明寺实施石坝护坡工程,对虚明轩、大雄宝殿、关帝殿、法堂四座建筑按原状进行了落架修复,成为交城县社会力量参与文物认养的典型。
五是严格监管,切实加强文物管理和执法工作。不断加大打击文物犯罪力度,全力做好文物安全检查相关工作,全力打击文物领域犯罪行为,采取每季度一次文物巡查制度和不定期检查登记制度,对各处文物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常态化检查。不断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成立文物执法中队,积极参加省文物局文物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 (孙宝忠)
吕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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