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人民检察院设立驻法院“支持起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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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交城县人民检察院与交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交城县人民法院 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工作办法(试行)》,并在交城县人民法院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在交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悬挂岗位牌匾,并把支持起诉岗受理范围悬挂墙上,让群众一目了然,直观的了解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检察职能。“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由交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轮流值班,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的职责。主要针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弱势群体合理准确表达诉求,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司法保护。

通过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加强了检法两家工作的对接,拓宽了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渠道,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真正搭建起为民服务新桥梁。

 

[编辑:梁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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