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行为规范、工作透明、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该局一是实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管理。印发《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对采购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资格条件、商务条款、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等四方面提出50条禁止性规定,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并满足充分竞争。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明确给予中小微企业6%—10%的价格扣除红利,提高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性。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中小微企业累计采购合同金额24.62亿元。三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强化和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新型采购人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采购人制度的通知》,就采购人主体责任、内部管理、流程控制、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压实“谁采购、谁负责”的责任主体。四是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新模式。建立了吕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全过程在线监管,最大限度的实现“阳光、高效、透明”的政府采购新模式。目前,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127家,上架商品9962件,完成交易871笔,交易额达3393.23万余元。五是优化政府采购专家队伍水平,推动专家职能转型。通过线上测评、签订申请承诺、细化评审专业、增加选聘范围等方式对专家库进行全面系统改革,充分发挥专家在政府采购中的需求标准拟定和履约验收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记者 罗丽 通讯员 冯慧平)
吕梁日报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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