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樊红卫)12月11日下午,杨某驾驶晋JYG***号小型普通客车,途经218省道(苛大线)140KM+100米(临县城庄镇小马坊村路段),由南向北行驶时,将路上行人杨某生撞倒,致使行人杨某生当场死亡,晋JYG***号小型普通客车受损,造成一起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
临县交警温馨提示:杨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驾驶速度过快是导致本起事故的原因,超速行驶时,超车、会车的机会增多,行驶间距缩短,车外情况应接不暇,驾驶人心理能量和重量能量消耗很多,注意力频繁转移,易感到疲劳,时间一久还会瞌睡,极易引发事故。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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