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2名教师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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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群众在省教育厅厅长信箱举报,经核查,文水县东南街第一小学教师贺小燕从2020年国庆节后开始利用周一至周四下午放学后组织11名学生补课一到两个月,共收取费用4800元。经文水县教育科技局2021年2月8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贺小燕警告处分,将贺小燕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扣除其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5年内禁止其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同时,责令涉事教师将所收取的补课费退还学生家长。

根据群众电子邮件举报,经核查,文水县西城小学代课教师刘文莉于2020年9月24日至12月底陆续为其班级6名学生辅导作业,共收取费用2080元。经文水县教育科技局2021年2月8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文莉全县通报批评,将刘文莉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同时,责令涉事教师将所收取的辅导费退还学生家长。

山西省教育厅

[编辑:白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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